加州法院判司机属正式员工 二电召车公司上诉

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上星期裁定,电召车公司,包括Uber和Lyft必须把旗下司机归类为员工。

法官在厚达74页的判决中表示,Uber和Lyft把电召车司机错误地归类为独立承包商,使他们无法享有雇员应有的福利和保障。与其保障Uber、Lyft、股票持有者和所有既得利益者相比,纠正这项错误更符合公共利益。

Uber和Lyft都在声明中表示准备提出上诉。

虽然这项裁决在11月3日之前不会生效,Uber和Lyft赞助资金在加州发起投票,争取民众支持以推翻此项法令。

加州最近推出一条新法律,即电召车、食物送递和其他基于apps服务的公司必须把提供服务者列为正式员工,并享有失业保险和最低薪金等福利。

加州当局在今年5月起诉Uber和Lyft不遵从此法律,在8月命令这些公司把电召车司机归类为正式员工,Uber和Lyft对此提出上诉,但法院上星期维持裁决。

Lyft指出,11月3日的投票十分重要,因为它将决定是否废除上述法令,为司机提供更多有限的利益。

Uber则表示,如果投票者拒绝让电召车司机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工作,将导致成千上万名加州人失业,并停止在加州的电召车服务。